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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5-09-04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中国数学会有关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的通知精神,我校将组织学生参加该项竞赛,现将竞赛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所有在校大学生。竞赛分为非数学专业组和数学专业组。

 温馨提示:本届竞赛,在数学专业类分数学A类和数学B类,非数学专业类分非数学A类(理工类)和非数学B类(经管文史类)。具有数学一级学科博士点高校或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数学学科排名B﹣以上高校数学类专业参赛学生只能报考数学A类,其它高校学生不受此限制;专业代码为07(理科)、08(工科)的非数学类参赛学生只能报考非数学A类,其他学生不受此限制。

 二、竞赛时间:

 竞赛时间:本届竞赛初赛预计于2025年11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举行,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三、竞赛内容:

 非数学专业类竞赛内容为高等数学。数学专业类竞赛内容包括数学分析、高等代数和解析几何(所占比例分别为50%、35%及15%左右)。

 四、竞赛地点:竞赛前1-2天由各学院教学秘书通知。

 五、奖项的设立

 初赛奖。按照数学专业类(分A类和B类)与非数学专业类(分A类和B类)的实际参赛人数分别评奖。每个赛区的获奖总名额不超过赛区总参赛人数的 30%,其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比例分别不超过赛区总参赛人数的6%、9%、15%。颁发“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等奖”证书。

 决赛奖。决赛总人数原则上为1000人, 其中数学专业类500人(其中100人单列给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数学学科评估结果为A+的高校), 非数学专业类500人。各赛区参加决赛的名额由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工作组讨论确定。各赛区按照所分配的决赛名额各自拟定参加本届决赛的名单,上报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工作组。决赛阶段按成绩排名评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颁发“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决赛*等奖”证书。

 六、全国决赛

 山西赛区从预赛一等奖获得者中,按照实际名额分配,推选学生参加全国决赛。决赛于2025年3月底或4月在四川大学和成都理工大学同时举行。

 非数学专业决赛按非数学专业(A类)和非数学专业(B类)试题在初赛的基础上增加线性代数内容(考分约占总分的20%)。

 数学专业决赛试卷分为两类:(1)大一及大二学生(低年级组):在初赛所考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常微分方程(所占总分的比例约为15%)。(2)大三及大四学生(高年级组):在大一大二学生考试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实变函数、复变函数、抽象代数、数值分析、微分几何、概率论等内容,由考生选做其中三门课程的考题。新增内容所占考分比例不超过总分的50%。

 七、竞赛报名:

 由各学院组织本学院学生进行报名。请各学院于9月12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交数计学院教学秘书处。报名费(100元/生)由计财部统一收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名的学生及时关注统一支付平台。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邮箱:734671736@qq.com

数学科学学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四日

一审:朱燕芬

二审:吴晓坤

三审:孙学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