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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做好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5-10-12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不仅是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的基础工作,也是保证国家和我省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的重要环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不仅能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而且能够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关爱之心传递到每个大学生经济困难家庭。现将我校做好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2012-2015级在籍学生(含上一年度已经认定过的学生)。 

二、认定依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依据《山西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按时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评定各类奖助学金的基础工作和重要环节,关系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评定工作领导组成员务必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认定工作做实做好。 

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请于9月21日将本学院2015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总人数和特困生人数上报学工部(处),于9月25日前将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材料上交到学工部(处)(田家炳西104室)。 

2.把握标准,严格要求,认真组织。各学院要按照《山西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开展好本次认定工作。在认定过程中,要做到材料齐全,依据充分,程序合理,对有争议的人选要认真复核。 

3.各学院要以开展认定工作为契机,在广大学生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和荣辱观教育,把认定工作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认定工作中的育人作用。 

4.上交材料种类。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②《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③《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报告》,④《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院备案表》,⑤《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认定报告》。

注意事项:①和②材料只有新认定的学生需要提供;

③材料全校各年级各班都需提供;

④材料包括2012级—2015级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①②③材料以班为单位汇总并与④材料的顺序保持一致。

⑤材料应该包含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人数,各类困难档次人数等情况。

以上需打印的材料都用A4纸打印。

附件1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2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报告样表 

附件32015年家庭贫困学生认定学院备案表 

附件4山西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9月15日